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
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

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

提供創業概念、培育計劃、加速器及協助拓展市場等支援,促進人才和初創企業發展

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

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

數碼港大力支持創新科技,致力培育頂尖人才,成就偉大夢想,推動數碼世界不斷迸發精彩創意,引領著我們生活和思考模式的演進,以個人潛能締造卓越數碼科技成就。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CMF) 基金總額為港幣四億元助力公司業務飛躍發展及推動香港創業投資生態的發展,為數碼港科技創業家進一步開拓創業空間。

投資者亦可登入一站式線上平台iStartup,與數碼港的初創社群聯繫。

計劃支援

「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

  • 為數碼港數碼科技創業家提供種子項目至A輪或後期的融資,投資額界乎100萬至2,000萬港元
  • 加速數碼港數碼科技創業家的業務發展
  • 擴大環球投資者網絡、合作和聯繫
  • 強化香港創投生態系統

申請資格

  • 駐於香港、具備擴充潛力的數碼科技公司
  • 必須屬於以下其中一類:
    • 「數碼港培育計劃」之培育公司
    • 或其他數碼港創業計劃之畢業公司
    • 數碼港Smart-Space公司
    • 數碼港辦公室租戶

投資準則

投資決定由「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委員會審批,委員會成員由亞太區內金融及科技業界翹楚出任。評估範疇包括但不限於:

  • 合規
  • 管治
  • 財務狀況
  • 業務可行性
  • 潛在投資回報
  • 於數碼港社群的實質參與

更多資料及查詢

提交申請前,請先細閱《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申請指引及須知》(只提供英文版本)。如有查詢,請電郵至 cmf_enquiry@cyberport.hk 聯絡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組。

 

注意事項

所有申請人及成功申請者應注意以下有關事項。

 

1. 「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申請人/ 受惠者之防貪指引

為了確保「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的申請過程秉承公開、公平和正直的原則,每位申請人/受贈人應: 

  • 遵守《防止賄賂條例》(香港法例第201章),及確保其涉及有關申請/項目的員工、代理人、分包商和其他人員(該人員)同樣遵守該條例,且不得容許其在執行有關申請/項目事務期間,索取或接受任何在《防止賄賂條例》內定義的利益;
  • 不應因就與「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的事務有關而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經作出或不作出的任何行為,或對「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的事務有關的任何人予以或不予優待或虧待而向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HKCMCL)聘用的任何人士、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委員會之委員,或任何代表其行事的人士提供、給予或同意給予任何饋贈,或任何形式的代價作為利誘或報酬;
  • 在得知任何潛在或實際利益衝突的情况下,迅速以書面形式向HKCMCL作出聲明及通知。「利益衝突」應包括(但不限於)當申請人/受贈人或該人員的私人/經濟利益與該申請人/受贈人或該人員本身涉及有關「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的職務、責任及/或公正性,出現或預期出現衝突或競爭;
  • 審慎和有效率地及純粹為「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已批准的項目之用途而申請「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的資金。

 

2. 支出

任何有關本通知之查詢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和支出,包括準備書面申述之費用,將由申請方全部承擔,其對HKCMCL並無追索權。

 

3. 具體免責聲明

請注意任何申請注明所需提交之資料,不構成任何具法律約束力的義務或承諾,且不構成HKCMCL任何邀約之一部分。對於回應本通知的一方,HKCMCL概不會履行任何撥款或合約之法律責任或義務。

參與「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的投資,僅限於HKCMCL及其相關聯屬公司。據此,本通知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構成,或不應被理解成為「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的投資邀請或要約。

 

4. 一般免責聲明及私隱政策聲明

請注意我們一般免責聲明和私隱政策聲明之內容。如有需要,請進入此頁底提供之該等鏈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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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碼港投資創業基金申請指引及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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