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数码港持续支持园区初创企业,并通过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倡导的「海外及内地市场推广计划」,向现正参与或已毕业于「数码港创意微型基金」及/或「数码港培育计划」的培育公司提供资助,以开拓内地及海外市场。
申请人条件
(a) 在申请「海外及内地市场推广计划」前,申请人必须为现正参与或已毕业于「数码港创意微型基金」及/或「数码港培育计划」的培育公司 ;及
(b) (2) 在提交申报金额当日起,申请人必须为现正参与或已毕业于「数码港培育计划」及「数码港创意微型基金」的培育公司,而筹集的资金并没有超过或相等于1,000万美元。
资助范围
资助期由第一项相关业务活动展开后起计,最多24个月。每项活动最高申报金额上限为该活动支出的75%,而每名申请人最多可申请20万港元的财政补贴。
资助活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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