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跨界計劃共分為兩個階段,包括:
首先以個人名義填寫 「數碼港大灣區青年創業計劃」表格(Doc Ref. ENC SF.042) 連同相關證明文件,於限期前提交此申請表。
經申請資格審查及初步篩選後, 獲挑選的申請人將被邀請參加由香港數碼港及三地協辦機構安排的創業培訓。 有意進入第二階段的申請人在創業培訓時或於第二階段申請截止日期前必須組成粵港澳合作團隊。
第二階段必須以團隊項目作為申請, 並於該申請表上說明相關數碼科技創意概念。
每個團隊須由最少1名來自香港及1名來自澳門或廣東地區成員合組, 團隊成員人數不設上限, 當中必須有一半或以上的成員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
粵港合作團隊之後須為其項目提交一份合作計劃書及「數碼港創意微型基金」表格(Doc Ref. ENC SF.041)。
數碼港大灣區青年創業計劃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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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截止日期 |
2020年12月4日(香港時間) |
創業培訓 |
2021年1月28-31日 (待定)
第二階段團體申請【數碼港創意微型基金CCMF】截止日期: |
評審及簡報演示 |
2021年3月中 |
公佈結果 |
2021年3月底 |
由獨立評審委員會負責評核申請書,評審團成員包括風險投資者、學者、業界專才及行業協會成員,從四個標準作評審:
項目管理團隊的質素及能力(30%) 項目管理團隊的能力,包括工作經驗 、執行能力、推出市場的可能性、個人資歷及 團隊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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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模式及投入市場時間(30%) 包括發展方向、短期及長期目標、市場需要、目標市場與市場策略及項目的實際可能性。此基金鼓勵能在開始發放資金後三個月內能完成產品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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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創意及創新元素(30%) 如創新技術應用、創意元素、以新興或突破性技術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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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責任(10%) 優先考慮將社會責任目標納入項目重點的項目,或幫助解決社會環境所衍生的問題。 |